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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专人负责推进,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制定了《易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上报了《易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财政部分),责成各责任股室对照责任分工,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所有公开内容都要都要进行事前预审,以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是注重财政实际,讲求工作实效。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从财政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捷、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在加强局机关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财政职能,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公开工作:
(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全部依法按程序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
(二)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要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所有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的社会监督,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县预决算、各预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在专栏公开。一是严格按法定时限批复预决算。预决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在二十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二是严格按法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021年1月12日公开了《易县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21年2月25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易县县本级2021年预算》。2020年9月30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易县2020年财政决算报表及说明》。
(三)做好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力度,会同政务公开部门建设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将上级下达文件印发并按要求公开;二是对扶贫领域成效考核及各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提供给扶贫部门。三是全面做好扶贫资金政策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扶贫资金政策专栏”,2021年度扶贫资金政策文件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全年公开18期72件。
(四)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此事项已包含在预决算公开内容已按要求公开。
(五)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在县政府网站设立减税降费专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部按要求公开,2021年度公开11期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7.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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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