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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合理、各负其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具体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包括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1条,义务教育信息数3条,财政信息数3条,工作动态信息数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依托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开,今年在“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0条。“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抖音号,共计发布信息64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实行主办股室、办公室、局领导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系统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工作,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将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更多教育部门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