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县直部门

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人社局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工作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托,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易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易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发布宣传阵地,开展了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及时更新发布人社就业、社保、人才和劳动保障等相关政策,对人社重点领域、重大决策信息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不断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规范的依申请公开服务。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注重加强对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应用人社局和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人社相关信息,日常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强。二是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存在业务数据多、解读信息少、解读深度不够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重点实施了三项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人社工作。三是全力推进人社系统信息化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