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家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桥家河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公开和处置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桥家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及时宣传各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坚持权责透明,推动信息公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将各类规划发布、财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聚焦重大政策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增强回应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教育医疗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是打造服务品牌,做好对企服务。完善服务工作机制,主动深入到有业务联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宣讲惠企利民优惠政策、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和困难、听取企业评价及征求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审批管理。桥家河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明确公开流程,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机关班子成员意见,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后及时公开。按照要求进行上墙公开,设立了公示栏、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对业务工作内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及结果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建立来访登记制度,及时、妥善地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进行目录优化与调整,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升级。二是指导村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乡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同时通过村务公开衔接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两委分工、村级财务、社会保障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二是针对基层缺乏稳定专职人员,人才培养明显滞后于工作需要的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三是开展业务轮训,精心组织安排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熟悉法规政策、业务流程,熟悉目录体系与指标要求的政务公开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大决策制定法定程序中听取公众意见的形式不够丰富灵活;政策宣传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专业能力不足普遍存在。
下一步,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并与对应信息进行关联,增加公众的参与度,提高政策制定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到位、落到实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