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州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特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易州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收到良好的效果,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规划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及时更新全镇行政机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答复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易州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涉密进行把关,按要求填报涉密审查表,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并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执法信息、政府服务信息等报送至政府网站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制度,明确专门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镇严格对照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纠,在信息报送时效性、涉密审核、信息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镇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短板。一是对政务公开内容梳理的不够全面,出现报送公开信息后仍需继续补充的情况。二是个别机构对自身行政行为需依法根据申请人诉求进行公开的认识不足。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在业务层面提高公开材料和内容的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内容回应群众诉求。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切实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对现代化治理能力与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