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中医医院创新编制管理试点编制外人员过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为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满足公立医院发展需求、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冀机编〔2016〕20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54号)、中共易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易县中医医院和易县妇幼保健院列入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通知》(易机编字〔2022〕2号)及县卫健局等四部门《关于创新易县中医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易政卫健字〔2022〕39号)精神,结合易县中医医院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制定易县中医医院创新编制管理试点编制外人员过渡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提高中医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不突破编制总量和不增加财政供养为原则,改革和创新中医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提高医护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激发中医医院发展活力,促进中医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易县中医医院创新编制管理试点编制外人员过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坚持尊重历史与落实现行公开招聘政策相结合原则。既要正视编制外人员产生并存在的原因,也要使过渡程序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行政策规定,以期实现两者的互相促进。
三、过渡岗位及数量
易县中医医院创新编制管理试点编制外人员过渡人数、考试资格条件等详见《易县中医医院创新编制管理试点编制外人员过渡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过渡范围
2022年1月7日之前进入中医医院工作并具有相应学历和资质的编外聘用人员。
按照“突出主系列岗位,兼顾辅助系列岗位”的基本思路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医医院的实际情况,核定人员使用控制数主要用于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通过过渡程序纳入人员控制数管理范围的编外人员,包括符合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人员,后勤服务及其他服务人员逐步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人员需通过过渡考试考核纳入控制数管理。人员范围在《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招聘范围、条件内,截止到2022年1月7日之前进入中医医院工作的编外聘用人员(保编字〔2022〕2号文件下发之前),以在本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界定进入医院时间,本次参加考试过渡的编外聘用人员为191名。
(一)通过过渡程序纳入人员
参加纳入控制数过渡考试人员应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医、药、护、技)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士及以上技术职称。
2.财务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本次过渡范围
1.中共保定市委编制委员会批复(保编字〔2022〕2号)下发后新进入的人员;
2.截止到本方案下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者;
3.长期患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按照有关政策,应当解除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者;
4.综合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资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程序方法
(一)个人申请。2024年5月22日至 2024 年5月26日,符合过渡条件人员由个人填写《保定市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点人员过渡申请审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报中医医院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由中医医院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重点为:申请人是否在过渡范围之内、是否存在不符合过渡情形、各种证件是否存在造假等。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张贴等形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2-8851129。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过渡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和过渡资格。
(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由易县中医医院自行组织。考试考核方法实行百分制,考试、考核各占50分,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过渡资格。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考生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试卷上答题。考核由中医医院人事科牵头,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配合,对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科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过渡资格。
(五)公示。依据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过渡对象,报卫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易县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举报电话:0312-8851129;邮箱:yxzyy668@126.com),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举报属实且不符合过渡条件者,取消后续资格。
(六)相关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渡)工作人员审批表》及《易县中医医院编制外过渡人员花名册》各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并备案。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的人员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事档案、人员流动、收入分配、工资核定、退休待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个人申请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人员过渡相关问题向易县中医医院咨询,咨询电话0312-8851129。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人员过渡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过渡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和过渡资格。
(三)其他事宜
1.过渡人员务必牢记个人申请、考试考核、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过渡资格。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