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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住建局执法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信息来源:易县政府网字体:

执法主体
职责
权限
依据
程序
结果
监督方式
救济途径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施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建设工程基槽开挖、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建设工程外装修等建设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查。对未存在违章操作施工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下达整改、停工、处罚通知书
基础、主体、装修每个阶段进行一次抽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下达整改、停工、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
《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
对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设施建设与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责令改正。
下达整改、停工、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施工企业进行检查
建筑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在建设工程节能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违章操作施工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下达整改、停工、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施工企业进行检查
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1、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工程竣工验收监督;6、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对未存在违法违规施工项目的,下达整改通知书;
下达整改、停工、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项目进行检查
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在招标过程中,应备案不备案,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工作运行不公开不透明的依法进行检查,违反规定的限期改正
下达整改、停工、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房屋进行检查
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下达整改、停止销售、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擅自将房屋交付购买人进行检查
建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3万元以下罚款
下达整改、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进行检查
建筑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下达整改、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不符合预售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进行检查
建筑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并处3万元罚款
下达整改、停止预售、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不符合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定金进行检查
建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责令限期纠正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下达整改、停止预售、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进行检查
建筑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
下达整改、下达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检查
建筑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百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下达整改、停业整顿、处罚通知书
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