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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财政局关于对易县第三高级中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信息来源:易县政府网字体:

根据县双随机办统一安排,我局作为联合检查成员单位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易教体[2023]104号)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易县第三高级中学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易县第三中学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633MB1F384188
3. 住所:易县夏庄村112国道南侧
4. 法定代表人:卢学工
5. 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检查范围
我们按照《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易教体[2023]104号)的要求,对易县第三中学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及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易县第三中学的会计信息质量,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四、检查情况
经检查,易县第三中学2022年度决算收入612.15万元,决算支出596.96万元,资金结余15.18万元。易县第三中学能够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编制会计凭证,生成财务报表,报送各类数据;各项收支已及时入账,2022年度培训费支出6,967.00元。
易县第三中学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金额不正确
2022年12月记50#凭证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999.02元,其中计提购置的卫星设备的折旧972.22元,只计提了12月一个月的折旧,卫星设备发票购置日期显示购置日期为2022年8月,应从9月开始计提折旧。
(二)收到发票名称为更名前的发票
2022年8月记1#凭证,付在职教师2021年度全员远程培训费4,500.00元,后附发票名称为“易县第三高级中学”,发票日期2022年7月12日。2022年2月易县第三中学名称已由“易县第三高级中学”变更为“易县第三中学”,发票名称为变更前的名称。
五、检查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