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县直部门

易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易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开工作,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易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县政府网站全年更新相关统计政务信息,主要有《易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一、二、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统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统计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结果;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通过统计局公众号发布信息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据国家规定进行审核统过后进行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统计公众号建设,通过统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对统计工作政策解读进行专项督查、核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部分工作仍处在起步探索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发布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