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信息来源: 易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制定全县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例。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一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拟定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小康建设、新产业新业态商业模式、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开展名录建设和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乡镇(处)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保密、安全保卫、档案、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统计综合、核算报表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及综合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业产值综合统计,县、乡镇(处)、村等区域社会经济统计,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农业产业化统计监测,特色小镇统计监测等统计调查任务。
检查股。拟定全县统计法制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搜集、整理和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负责对统计违法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全县统计用区划代码库和城乡代码库的更新维护,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工业投资股。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景气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研发、科技创新等有关调查;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科技创新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服务业股。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流通、库存情况、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民营经济统计;
三、办公地址:易县人民政府前楼2622房间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0312-8269858
六、负责人: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