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信息来源: 易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一、部门职责
易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二)负责全县城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化。
(四)负责城区道路和垃圾处理等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外立面装修、城市“街道家具”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七)负责城区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道路清融雪保障工作。
(八)集中行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实行一级综合执法,综合行使下列职权:
1.城区内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运行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区内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法招揽顾客的造成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夜间22:00-凌晨6:00)、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物品等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城区内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
(十)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及法规,起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性文件和有关计划。
1.负责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定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2.报请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并公告;
3.组织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委托书;
4.负责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拟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
5.组织拟定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费用;负责报请县政府做出补偿决定;协助办理房屋征收项目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报请县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负责征补档案信息管理;承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信访、调解事项;负责原发放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城区各街道、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垃圾清运过程中造成的扬撒遗漏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卫市场化工作进行考核。
(十二)负责县文化广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十三)负责城区范围内人行道以上违章停放机动车辆处罚管控工作。
(十四)负责对城区内取得相关规划手续的建筑渣土处置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局内设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市政园林股。
下设4个事业单位:易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易县市容卫生监督所、易县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和易县文化体育广场事务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印信统一管理;负责会议材料起草、文件收发传阅;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宣传、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养老、医保等工作;负责职称评聘、培训选拔、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及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政务微信、网络舆情所反映的交办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会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依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务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和使用;负责城市管理重大工程建设、环卫车辆、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等采购计划的编制、招投标、采购工作;负责局系统维修、维护、建设工程的决算、项目经费的收入、支出和拨付;负责收费、罚没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统计工作。
(二)执法监察股。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组织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活动;参与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基层执法单位查处件的审定工作;检查基层单位上岗执勤及队容队纪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及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协调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件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对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重大案件回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违纪行为的调查;负责信访、社会舆情工作。
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规范、标准;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
(三)市政园林股。负责城区窨井盖、交变箱等“城市家具”市政设施巡查监管;负责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修复监管。
(四)易县市容卫生监督所。负责县城城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区内环卫设施规划及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按规定完成垃圾清运和清扫保洁任务,落实奖惩制度;负责监督环境卫生,每月按百分制考核企业的垃圾清运和清扫保洁工作,督导企业搞好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对易县境内国省干道、县道清扫、村庄清扫、村庄连接路清扫、河道清扫、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易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易县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支持保障服务;承担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七)易县文化体育广场事务所。负责县文化体育广场设施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易县荆轲大道紫竹苑西区中式商铺A 座005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312-8877701
六、负责人:田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