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召开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五)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基层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合标准化建设,实行 “一站式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执行本行政区城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七)乡党委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八)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十)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做好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二)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纪检监察办公室。依法对乡镇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县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采取谈话、询问等方式对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完成县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任务交办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值班、公文、会务、接待、人事、档案、信息综合、安全保卫、机要保密、人民防空、地方金融监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乡承担改革事项的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和对上汇报工作;负责涉及本乡媒体来电来访协调处置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乡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负责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负责党员干部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社会工作、信访、机构编制、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工作;负责党管意识形态、统一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党的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负责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群团、人民武装工作;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总结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和宣教培训等工作;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负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乡直属单位、农村及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负责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负责辖区地震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负责本乡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专规详规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辖区土地规划编制、调整协调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规划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负责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农业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负责乡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网格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履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呈报交办、信息反馈及督办职能;负责向本乡工作机构、所辖网格长(员)派发收集汇总的民生问题;负责监管、督办网格内的问题处置情况;负责对网格管理员、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进行监管,对辖区网格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平安建设相关单位资源,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工作,防范重大风险;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辖区内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乡财务、农村合同、农村财务管理及农民减负工作;负责代理村集体资金,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相关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审计、统计、数据商务、国有资产、数据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民政、教育、体育、科技、工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等工作;做好辖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防止返贫移民、村民自治、就业培训、社情疫情险情等工作;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负责辖区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乡本级、县直部门下放乡和县直部门委托乡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本区域内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协助县直部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的公共服务事项;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引导、政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负责建立和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引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搞好劳务输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和劳动用工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负责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负责指导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校外活动场所;负责指导和辅导村文化机构开展各种业务活动;负责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巡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信息采集、优抚服务、培树典型、建档立卡、党员管理、政策调研、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对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
三、办公地址:易县南城司乡军民路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0312-8250010
六、负责人 :孙克军